勞福局:檢討整筆撥款屬重點

【本報訊】社會福利署推行近十八年的整筆撥款津助制度,一直備受社福界批評。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發表網誌強調,檢討整筆撥款制度是未來勞福局重要工作之一,早前社署已成立專責小組,檢討及優化制度。羅又指,世界上無「實報實銷」的福利服務資助制度。

實報實銷制度並不存在

羅致光在網誌中表示,整筆撥款的理念,在香港社會福利資助制度中,是自有資助制度以來已存在,當中的理念包括「標準成本」、「一線撥款」、「整體補助金」,甚至直稱為「整筆撥款」。他指,坊間所謂的「實報實銷」制度屬「修改標準成本」的概念,但世界上無此制度,即無一個制度會按資助服務單位用多少錢,政府便付多少鈔。

羅致光提到,整筆撥款制度的起源,是源於一九九八年時任特首董建華提出資源增值計劃,在三年間逐步達至百分之五的資源增值,即削減基線開支,包括資助社會福利服務,加上一九九九年,政府檢討青少年服務開支時,社福界有聲音指,當時的資助制度缺彈性,令資源難以調動。政府因而在九九年十一月成立工作小組,由時任庫務局副局長的現任特首林鄭月娥負責制訂政策,並在二○○一年初推行整筆撥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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