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副領航員入稟 向律政司索償

【本報訊】烏克蘭補給船在二○○八年三月與內地大型船隻「襬號」在香港海域相撞後沉沒,導致十八名烏克蘭船員罹難。兩艘肇事船隻的船長及兩名領航員,事後被控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當中在香港理工大學任講師多年的「襬號」副領航員秦華德,於一○年一月被裁定罪成及判監廿八個月後,他於一一年十二月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刑罰。秦華德(原告)昨入稟高等法院,民事指控律政司(被告)對他作出惡意檢控,要求律政司賠償他一切相關的損失,但未有具體金額。

案件編號:HCA 288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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