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一歲女子戴詩敏於三年前往銅鑼灣香港遊艇會參加由澳式足球會舉辦的泳池派對後,被發現沉沒池底,救起留院一日後不治。死因庭經過四日的研訊,三男二女組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一個半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意外,認為她是受酒精影響等情況下遇溺。死因裁判官寄語死者家屬,冀他們在研訊過後能放下傷痛。死者父親在庭外被問及對裁決結果的回應時,他表示:「我都唔想講喇。」
陪審團宣讀裁決時指,相信死者戴詩敏在沉靜、受酒精影響、沒有呼叫及掙扎下意外遇溺,致死原因是急性肺水腫、肺充血等,情況與淹溺相符,因此一致裁定她死於意外。陪審團又向租出場地的香港遊艇會提出四項建議,包括在現場張貼警告,提醒泳客不准酒後下水;培訓員工熟知急救儀器的存放位置;為職員安排每年一次的急救演習;以及為員工和救生員配備對講機。
死者母親聽取裁決後落淚,顯得哀傷;死者弟亦雙眼通紅,父親則表現平靜。死因裁判官高偉雄表示,明白家屬就今次事件受到很大打擊,冀家屬能放下傷痛。死者父親戴錦成在散庭後,不願評論裁決結果,又指民事索償之事要再與律師研究。根據資料,死者戴詩敏的遺產管理人即其母親,早前已入稟高院向香港遊艇會、主辦派對的澳式足球會HK Dragons及派對聯絡人Christopher W. Burke等民事索償。該足球會和聯絡人則拒絕參與是次的死因研訊。
據庭上證供指,死者於一四年八月十六日晚到香港遊艇會,參加無限量供應酒精飲品的泳池派對,有賓客曾見她於十七日凌晨十二時四十五分扶住池邊。派對於凌晨一時結束後,救生員於一時零八分發現死者沉沒在深水區池底,遂下水將她救上池邊,並聯同其他賓客對她施行急救,死者送院延至十八日不治。驗屍報告顯示她體內酒精含量非常高,死因與溺斃情況相符。醫生專家證人估計,死者可能因喝醉而不夠力扶實池邊或誤入深水區,結果遇溺。
案件編號:CCDI 84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