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性不安分、背後長反骨的人,到哪裏都是條氣不順,都要搞搞震。黃衞兵就是如此,從反國教、反普選、提前發動佔中一路走來,如今又要反懲教制度,他昨日正式向懲教署投訴,指在囚期間被要求除衫及蹲下等都是不合理對待,有關制度無助少年犯改過。
其實,懲教署之所以是懲教署,就是通過「懲」與「教」結合,使得囚犯改過自新,每個囚犯都要遵循這套制度,不能因為你是所謂「政治犯」或「思想家」就可以豁免。設想制度因為個別人而廢,豈非監獄面前有人不平等?
至於囚犯入獄或轉倉時被要求除衫及蹲下,或有損尊嚴,但這是出於監獄保安的需要。囚犯利用身體藏毒或利器非罕見,屁股是最可能「儲物」的地方,因此入獄者必須通過俗稱「通櫃」的屁眼檢查,如今已大多改為電子掃描,惟因部分監獄無此設備,故除衫搜身及要求蹲下仍不可免。否則,不排除有囚犯好似惡性難改的大賊葉繼歡那樣,將削尖的牙刷柄藏在身體內,伺機襲擊,黃衞兵得罪人多,稱呼人少,隨時可能淪為受害者。所以,有關制度既是對他的要求,也是對他的保護,一味投訴不公對待,反而令人有狗咬呂洞賓之感。
香港監獄絕非完善,需要改進,但決非黃衞兵指控的那麼黑暗,那麼不人道,如果他讀過《水滸傳》,了解何謂「殺威棒」;或者看過最民主的美國如何對待關塔那摩監獄的囚犯,他會感到在本港繫獄已是一種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