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日前出席特區政府舉辦的《基本法》研討會,北大人顯然對香港已回歸二十年、二十三條立法卻遙遙無期耿耿於懷。李飛畢竟係高人,先用一大堆數據指內地的發展快車正「風馳電掣,迅猛前行」,然後話鋒一轉,指近年香港社會有人提出本土自決、香港獨立等「歪理邪說」,圖排斥「一國」抗拒中央,詆毀中央對香港的管治,否認香港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北大人先來個「前言」,帶出二十三條未立法、不良影響有目共睹的「後話」。
李飛絕對不是來「放火」,他認真的指出「權力和責任是相伴相生」,特區維護國家主權安全有責,哪怕香港特別行政區再「特別」,對於國家也應當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李飛毫不含糊地把習近平宣示的「全面管治權」勾勒得再清楚不過,多次強調國家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了香港特區的憲政基礎;香港的高度自治權並非中央甚麼都不管。換言之,高度自治從來沒有所謂「自決」和「獨立」的權利。
本屆政府能否為二十三條完成立法,確實考驗林鄭的執政能力。林鄭在研討會致詞時表示,近年香港社會出現小部分抗拒「一國」,把「一國」和「兩制」放在對立面的情況,令人痛心。她在施政報告中說二十三條立法的前提是「創造有利立法的社會環境」,至於普選,則首先要「營造有利推動政改的社會氛圍」;這無疑是緩兵之計,一味說要先聚焦民生議題,發展經濟。
呢啲咁行貨嘅論調,一個二個問責官員如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政務司司長張建宗都係如錄音機般,播完一次又一次的「有利環境」、「社會氛圍」,如果咁都可以做到嘢,可以完成二十三條立法,呢個肯定唔係香港!政府若然還在打和解牌,那就只能在死胡同裏打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