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與廣東省人民政府昨日簽署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但因安排的具體條文需呈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下月的會議審議,港府指現階段不會公布《合作安排》的文本,只發稿列出安排八大要點,包括指明內地人員在內地口岸區以外沒有執法權、在處理內地管轄事項時,內地口岸區會被視為處於內地等,並訂定了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範圍,包括地下二、三層劃定區域、地下四層月台以至高鐵列車車廂。
《合作安排》的主要內容,是中港雙方同意在西九龍站設立口岸並實施「一地兩檢」,由雙方分別按各自法律,進行出入境邊防檢查、海關監管、檢驗檢疫等出入境監管,站內並會分成「香港口岸區」和「內地口岸區」,內地會派駐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海關以及鐵路公安機關等人員,在內地口岸區按內地法律履行職責,他們不會進入內地口岸區以外的區域執法,但就指明在處理內地管轄事項時,內地口岸區會視為處於內地。
今次簽署的安排並同時劃明內地口岸區範圍,包括西九龍站地下二、三層的劃定區域、地下四層月台區域及有關連接通道,包括內地監管查驗區、辦公備勤區、離港乘客候車區、車站月台和連接通道及電梯,而本港境內營運中的高鐵列車車廂,包括行駛中、停留中和上落客期間,均會視作內地口岸區。雙方並同意建立口岸協商聯絡機制及應急處理機制。港府指會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及確認《合作安排》的決定後,公開整份《合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