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塌樹殺孕婦案 法官質疑法團有否跟進

【本報訊】三年前半山羅便臣道屋苑棕櫚閣對出的塌樹擊斃卅七歲孕婦,死因研訊昨續審。該屋苑的時任法團秘書供稱,法團事後已委託管理公司跟進及匯報保險事宜,惟秘書對於跟進情況卻「一問三不知」,令死因裁判官何俊堯勞氣地質疑「你哋有無真正跟進情況口架?」至於管理公司經理則指,事發前只要求保安巡查時「目測」樹木有沒有異樣,裁判官亦表示質疑:「咁樣睇嚟,管理好唔足夠喎!」

事隔三年 死者家屬仍未獲賠償

時任棕櫚閣法團秘書兼業主管理委員會委員張麗勤供稱,事發後法團大會已要求恒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跟進塌樹後的保險事宜,但張在庭上卻未能說出跟進情況,只知管理公司現時仍在跟進,女死者張琴的家屬至今仍未獲保險賠償。另外,張亦記不起「最近一次」查詢跟進情況是何時,裁判官諷刺指:「最近一次都唔知?除非對上一次係幾年前啦!到底你哋委員會關唔關注呢件事口架?」

管理公司代表律師盤問張時,指出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法團有責任監管管理公司的工作情況,張又表示不清楚法團此方面的責任,但指法團已提醒恒益要定期修剪樹木。

管理公司的高級物業經理蔡志榮供稱,事發前一年保安「目測」發現屋苑大樹「生得太出」,影響羅便臣道交通,管理公司隨即聘請樹木師修剪該樹,認為「目測」方法無問題。蔡並指相關法例無特別要求怎樣管理樹木,法團亦沒有特別提示如何保養樹木,故認為管理公司「嗰時要做嘅都做咗」。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CCDI 633/20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