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違例泊車問題嚴重,運輸及房屋局兩年前提出增加交通違例定額罰款(俗稱牛肉乾)以打擊違泊,討論多時後,當局竟決定「自閹」,收回有關增加違例泊車罰款的決議案,僅提高五項交通罪行的罰款額,包括違例進入黃格路口、在限制區上落客等,新罰款額為四百元或五百六十元,加幅較最初的建議減半,最快明年六月一日起生效。不過,運房局副秘書長羅翠薇亦稱,未來政府會盡量更頻密調整違泊罰則規定,令每次加幅更溫和。
運房局早前根據交通諮詢委員會的建議,提出將交通違例定額罰款大增五成,追回過去十三年沒有調整罰款的通脹水平,罰款額建議由三百二十元及四百五十元,增至四百八十元及六百八十元,結果引來多個運輸團體及搵食車司機反對。後政府在壓力下被迫讓步,將「牛肉乾」建議加幅減半,僅調升兩成半,即分別加至四百元及五百六十元。
不過,政府一再「褪軚」並未換來立法會議員的讓步,審議交通違例定額罰款的一個立會小組委員會昨通過動議,要求政府在增加足夠泊位前,暫時擱置調整與違例泊車相關的定額罰款,該等違例事項包括停泊方式相當可能對道路造成不必要的障礙、或對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造成不必要的危險;汽車在斑馬線停下;在不准泊車的地方泊車;以及在違反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的情況下停泊。
委員會僅同意調整五項交通罪行的定額罰款,包括在限制區內上落客、非法進入黃格路口、車輛掉頭轉向導致阻礙,以及在巴士、小巴或的士站違例停車等。至於在限制區內裝卸貨物,因議員認為加重罰則會影響運輸業上落貨,亦要求擱置增加罰款。
羅翠薇指上述修訂後的方案並非最有效打擊與交通擠塞有關罪行的方案,但理解議員關注泊位不足,政府願意接納委員會的動議,和立法會「踏出重要的一小步」。議員又指未來罰款水平不應一次過大幅增加,羅稱政府在維持罰則阻嚇力時,會盡量更頻密作出調整,令每次加幅更溫和。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歡迎政府做法,認為解決違例泊車不能只靠盲目增加罰款,也要解決市區車位嚴重不足的問題,又認為司機薪酬過去沒有顯著加幅,目前違泊罰款仍具阻嚇力。另一議員陸頌雄則指,中區常見「老細車」違泊,這類車主根本不會害怕增加罰款,警方應加強執法及驅趕,才可減少違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