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三子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於二○一四年九月衝擊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去年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原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至今年八月被上訴庭改判入獄六至八個月。三人早前已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其中黃、羅二人亦申請保釋以等候上訴。終院昨正式批准二人保釋,並排期於下月七日正式處理三人的上訴許可申請。暫脫離牢獄之災的黃之鋒和羅冠聰,昨在庭外坦言獲准保釋不代表事情告一段落,黃更稱自己另有佔旺案在身,料有機會再入獄,「只有短暫嘅時間恢復人生自由」。
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三人當中,周並無申請保釋,故昨日只有黃、羅二人被押解到庭。香港眾志成員、三子的支持者、羅冠聰母親及黃之鋒父親等均有到庭,已服刑約六十九天的黃、羅二人在犯人欄內一直面露笑容且精神飽滿,並向支持者揮手,其中「阿牛」曾健成在庭內喊叫「黃之鋒、羅冠聰頂住呀!」亦有支持者向兩人高呼:「加油!」需庭內保安員勸喻肅靜。
案件昨甫開庭,控方已表明不反對二人保釋,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最終批准二人的保釋申請,其中黃獲准以五萬元現金及由父親以五萬元作人事擔保,羅則准以五萬元現金及由母親以五萬元作人事擔保,保釋期間二人需每周往警署報到一次、需居於報住地址、交出旅遊證件和不得離港。法官昨亦排期下月七日處理三子的上訴許可申請,黃羅二人獲准保釋至當天。
散庭後約三小時,羅冠聰率先辦妥手續獲准步離法庭,但他亦等待黃之鋒才一起離開,據羅冠聰透露,周永康未有申請保釋是其個人考慮,因周明年需要升學,他希望可盡快服刑完畢。
黃之鋒於再過三小時後才辦妥保釋手續,二人於庭外均稱,獲准保釋不代表事情告一段落,不等同會批出上訴許可;黃更稱,由於他還有另一宗佔旺案件尚待判刑,恐怕很快需面臨第二次監禁,雖只有短暫人生自由,但他會以平常心面對威權打壓及清算,並指政府可困住他,但不能困住其思想。他們又表示,監禁期間對許多社會議題未有全面理解,會趁現時的自由時間好好跟進,並繼續抗爭。
二人又表示,監獄的生涯讓他們見識到要服從命令、但壓抑獨立思考的環境,他們未來會繼續關注囚犯權益,又稱希望香港眾志可重奪失去的立法會議席。他們亦感謝入獄以來各界及家人的支持,現時最希望與家人「食一餐團年飯」,會珍惜與家人相處時間。二人被問到現再相見有何話向對方說,二人均尷尬一笑,黃稱:「今日同屋企人食咗飯先算啦!」羅則稱:「呢段時間真係對得太多,唔好見咁多,見多啲屋企人啦!」
案件編號:FAMC 31,3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