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嫌於在任期間,收受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單位價值逾三百萬元豪華裝修,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案件於高院的審訊進入最後階段,控方昨正式展開結案陳詞。主控官David Perry陳詞時批評曾蔭權,一方面說自己為官恪守公開透明、「陽光下做事」的原則,另一方面極力隱瞞他與黃楚標之間的貪腐瓜葛,還意圖誤導全港巿民。Perry形容,一個正向政府申請牌照的商人,替特首將入住的單位找來著名設計師來裝修,明顯就是賄賂。
Perry強調,控方的證供已足以在毫無合理疑點的情況下,證明被告曾蔭權以其特首身份收受單位的豪華裝修是賄賂,以及他已被收買成為雄濤廣播在政府內的朋友;而事件被揭發後,他還處處誤導全港巿民,企圖隱瞞他收受利益的事實真相。Perry坦言,案情中展現出來的秘密、隱瞞和掩飾,都是貪腐案的特徵。
Perry亦提醒陪審團,他們只是代表着廣大巿民的常識、智慧及日常社會經驗,以及對官員操守的普遍期望,去判斷以下的問題:「一個商人會為普通租客找個著名設計師去裝修?如果住嗰個係特首、而且仲會決定發唔發個牌畀佢,佢又會唔會咁做?」
Perry指出,辯方或會爭議,以雄濤當時的營運情況及廣播服務發展趨勢,牌照早已是囊中之物,根本毋須大費周章去行賄特首。然而,香港人真是如此愚蠢、膚淺及幼稚,去相信香港官商間無勾結?Perry坦言:「對唔住我要咁講,但你哋個前特首真有咁做。」
Perry解釋,法例並不要求控方證明到官員所收受利益,是他作出其一個特定的決策後所收取的回報,因為官員往往可以就其決策作出堂皇的解釋,因此,控方只須證明,被告在收取「甜頭」後,便將自己處於一個優待雄濤的位置,「做生意嘅有乜好過響政府裏頭有個朋友,有乜好過有個特首做你盟友?」
Perry指出,就如被告自己在電台節目所說,他個人的誠信,是整個政府的基石,他一人的操守受到質疑,就會影響公眾對全個政府的信心;Perry指行政會議秘書黃潔怡作供時表明,行會利益申報制度有效運作取決於成員的如實申報。但Perry提醒陪審團,被告曾經解釋不申報與黃楚標關係,是因為他察覺不到有利益衝突,Perry不禁問:「唔使做特首都知道係利益衝突啦!被告嘅解釋係咪可信?」Perry昨日未完成結案陳詞,今日將繼續陳詞。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