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十九大開幕會發表的報告中,提到「牢牢掌握《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中央對香港、澳門全面管治權」引起各界關注。內地官媒昨日透過微信公眾號發文,指「全面管治權」並非新詞,強調一國兩制的「初心」,「一國」就是目的和基礎,而「兩制」則是過程和手段,「五十年不變」不等於五十年放任不管,又提到當某些勢力要把香港「變成一個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對大陸的基地」,中央就會及時亮劍,全國人大常委會會主動釋法,堅決遏制和打擊港獨。
文章指出,「全面管治權」並非十九大報告首創,早於二○一四年中央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時,已明確指出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在中國,國家主權優於各行政區劃存在,地方行政區並不具備主權特徵,各地權力均由中央根據憲法和法律授予,即使是「高度自治」的港澳地區,也並不例外,其「高度自治權」,恰恰是中央根據憲法和《基本法》授予的。
文章強調,一國兩制從提出起,「一國」就是目的和基礎,「兩制」則是過程和手段,「兩者孰輕孰重,一目了然」,又提到有一些觀點認為「一國兩制」就是「一國兩治」,北京只應管理屬於主權範圍內的外交與防務,其他所有特區的管理事宜,都應該完全由港人自行行使,中央政府不得干預,甚至出現「中國干預香港內政」等言論,這些都是對一國兩制誤解的極致。
文章批評,香港社會有些人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認知,存在「過高想像」,對高度自治權懷有不切實際的期望;又提到最近多次出現香港球迷噓國歌事件,和有人在抗議中展示港英時期的殖民地旗幟,打出「鴉片戰爭萬歲」和「南京條約萬歲」的標語,是對中央和內地民眾的刺激傷害。
文章認為,香港社會要尋求進一步生存、發展和自治的空間,首先就必須坦然接受「最基本的政治現實」,而高度自治並非完全自治,特區的固有權力是源於中央全面管治權的授權。
文章又提到,近年發生非法「佔中」、旺角暴亂、個別候任議員宣誓時辱國,指出某些勢力要把香港「變成一個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對大陸的基地」,中央就會及時亮劍,全國人大常委會會主動釋法,堅決遏制和打擊「港獨」勢力,這亦是中央政府一以貫之的政治底線。
全國政協委員譚耀宗就表示,部分人士過往以兩制來反對中央,認為中央「乜都唔可以管,講句都話都係干預」,其實中央對本港一向都有全面管治權,只是下放很大權力予本港去實行兩制,但是兩制以上尚有一國,北京有權去解釋及修改《基本法》,本港主要官員亦須由中央任命;至於針對釋法打擊港獨方面,北京近日已經做過,今次亦是再次提醒北京有此權力,再次明確表明中央與特區的關係及權力的安排。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