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吳偉漢涉貪今提堂

有「反黑警司」之稱的吳偉漢涉嫌受賄包庇娛樂場所,今年初被廉政公署拘捕,他昨日返回廉署報到時被落案檢控,本報獨家全程直擊。廉署起訴他與兩名私人會所經營者共被控八項罪名,包括涉嫌接受及提供免費嫖妓服務及七十八萬元賄款;及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使吳偉漢向該兩名經營者通風報信,披露警方調查涉事私人會所的機密資料,以及向他們提供意見或協助。三人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連兩會所經營者 三人控八罪

現年五十三歲的吳偉漢,案發時為一名警司,隸屬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行政及支援(刑事),他昨晨九時零五分抵北角廉署總部報到,面容頗為憔悴,不停看手機,至十時四十五分離開,未發一言。案中另外兩名被告,分別為四十六歲的欒其祥及卅七歲的謝凱健,同為兩間會所MB Club Mont. Busa(MBC)及GOLDEN的經營者,三人共被控八項罪名,其中五項為交替罪名,各人獲准保釋,以待今日應訊。

首五項控罪,為吳、欒及謝同被控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等交替罪名,指他們涉嫌於一五年十一月廿九日至今年一月廿四日期間,一同串謀,使吳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欒及謝先後六次接受共七十八萬元,其中五次各接受十一萬四千元,另一次則接受廿一萬元,作為吳向欒及謝披露有關警方調查MBC及GOLDEN的機密資料,並向他們提供意見或協助的報酬。

吳涉披露機密 供會所避執法

另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交替罪名,指吳、欒及謝涉嫌於同一期間,一同串謀,使吳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不當行為,即沒有就處理有關MBC及GOLDEN的警方檔案申報利益衝突;沒有放棄參與商議、決議和調查涉及該兩間私人會所的涉嫌刑事罪行;向欒及謝披露有關該兩間私人會所的警方機密資料;及向欒及謝提供意見,藉此逃避警方針對該兩間私人會所內的非法活動採取執法行動。

餘下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及提供利益罪名,指吳涉嫌於今年一月十一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欒接受利益,即由一名女子提供免費性服務,作為吳向欒披露有關警方調查MBC及GOLDEN的機密資料,並向欒提供意見或協助的報酬。欒則涉嫌於同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以相同目的向吳提供利益,即由一名女子提供免費性服務。警方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本報記者昨日下午到位於灣仔駱克道的MB Club Mont. Busa(MBC),該會所佔地三層,如常營業,但保安頗森嚴,顧客須按門鐘或密碼才能進入,一名負責人表示,該處屬私人會所,不接受訪問,並着記者離開。至於另一間會所GOLDEN,位於灣仔告士打道一幢商業大廈的地庫,非常隱蔽,同樣須按門鐘及密碼才能入內,門外有閉路電視監控,並掛上「私人招待」及「酒牌申請中」的告示牌,職員指該會所已轉手,對案件不太清楚。

警方待司法程序後作紀律覆檢

廉署今年一月廿四日動員逾百人進行代號「水銀」的行動,拘捕十二人,除吳偉漢外,還有一名高級督察及一名警員,懷疑他們收受利益,包庇灣仔區兩間娛樂場所,三名警務人員隨即被停職。警方發言人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待案件的司法程序完成後,警方會根據內部程序作出紀律覆檢;又重申警方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和誠信,對貪污採取零容忍的態度,警隊會繼續根據誠信管理綜合綱領,致力採取果斷行動杜絕瀆職和不當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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