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日前就佔旺藐視法庭案裁決,裁定包括黃之鋒、岑敖暉等廿名被告,各一項刑事藐視法庭罪罪成,至於各人需否加監或坐監就押後宣判。由一批民主派人士同學者組成嘅「在囚抗爭者支援基金」尋日發表聲明,指該基金至今籌得約四百二十七萬元,其中四百萬元將繼續用喺支援「雙學三子」案及反東北發展案嘅十三名在囚人士(統稱雙學東北十六子),餘下約二十七萬元則可能會用喺支援佔旺案嘅被告。
四百萬元除以十六等於廿五萬元,即雙學東北十六子每人平均可獲得高達廿五萬元援助,但佔旺案多達廿名被告,每人平均只分得一萬三千多元,有「大細超」之嫌,未知呢個基金係根據乜嘢準則嚟釐定。
其實呢個基金已經唔係首次被指「大細超」,唔少本土派人士早前就質疑,該基金喺籌款時聲言支援本港所有在囚「政治犯」,高調呼籲所有泛民、自決、本土及港獨派人士大團結,結果遊完行、籌完款,基金卻只肯援助屬泛民及自決派的雙學東北十六子,冇幫過因旺角暴亂而被判囚嘅本土派人士,明顯親疏有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