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被指於○九年涉嫌賄賂已故上巿公司副主席許浩明,被廉署控以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黃在該案審訊時,透過律師向法庭提出永久終止聆訊等申請,案件昨於區域法院審理。
涉案五十四歲被告黃英豪,是Perfect Ace Investments Limited(簡稱PAIL)董事,他被控於○九年八月以優惠價的認股權行賄許浩明,作為許參與海域化工收購金至尊五間附屬公司的報酬。
本案尚有兩名涉案人士,分別是「千億新抱」徐子淇父親徐傳順及金融證券界名人尹應能,由於二人早前獲控方撤銷控罪,已即時獲釋。
案件編號:DCCC 19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