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一間學前教育中心去年欠租面臨結業前,仍收生及收取預繳學費,結業後一批受影響家長昨日到小額錢債審裁處入稟追討欠款,平均每人追討二千元退款。協助家長的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表示,去年收到五十名家長求助,轉介至海關跟進,海關其後拘捕一名董事,檢控涉嫌在經營過程中不當地接受付款,上月法庭判被告罪成,罰款四萬八千元及給受害人賠償約兩萬元。
尹兆堅指,海關檢控的案件涉及學費銀碼金額大的十宗個案,餘下四十宗個案涉款共八萬元,平均每宗兩千元,由於未包括入海關個案中,其餘四十名家長要根據法庭判令,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退款。昨有十二名家長登記,其餘廿八名稍後再約期登記追討。
他表示,香港對消費者保障有缺憾,沒有自動消費者保障基金,不同付款不能統一獲退款賠償,例如過往用信用卡分期付款的健身中心案件,不受信用卡退款的保障,希望政府可完善相關法例,並設立冷靜期等,加強消費者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