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四年違法佔領行動期間,香港眾志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人阻撓旺角佔領區清場,涉違反法庭禁制令,昨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而旺角暴亂多名示威者早前亦已被判罪名成立,惟包括壹傳媒黎智英在內的三十九名佔領搞手仍未被檢控。社會各界炮轟律政司遲遲未檢控佔領行動主要搞手,批評律政司執法不公,令人質疑律政司是否怕了外國勢力人士,法律已不能規管有權有勢的人。
二○一六年農曆新年期間發生旺角暴亂,示威者先後入罪,甚至多人被判囚。黃之鋒、岑敖暉等二十人昨亦因在佔領行動期間違反法庭禁制令、阻撓旺角佔領區清場而被法庭裁定藐視法庭罪成。惟佔領行動至今,只有包括「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在內的九名佔領搞手被正式起訴,但包括黎智英在內的三十九名主要搞手仍逍遙法外,各界質疑律政司對佔領行動、佔旺及旺角暴亂案件處理手法有異,執法不公。
對於佔旺示威者被裁定罪名成立,「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表示歡迎,但他質疑佔旺案件及發生在佔領行動之後的旺角暴亂案件都已經有裁決,但違法佔領行動已發生超過三年,四十八名搞手中只有九人已上庭,黎智英等三十九名主要搞手卻仍未被擺上法庭,律政司完全沒有檢控時間表,令人質疑是怕了外國勢力及有外國背景人士,「黎智英明顯係佔中搞手,掟佢豬雜嗰個都判咗,佢都未被擺上法庭,會令人質疑律政司係唔係執法不公。」他認為,律政司應盡快把佔領搞手帶上法庭接受審訊,還市民公道。
而在佔旺期間,協助小巴公司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的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亦表示,二○一四年的佔旺藐視法庭案已有裁決,但律政司仍未對佔領行動後被「預約拘捕」但拒絕簽保的黎智英等提出任何起訴行動,難免令人質疑本港法律是否已不能規管有權勢的人。
另外,特首林鄭月娥昨接受電台訪問時,被市民致電質問為何佔領行動的個案需要如此長時間處理,批評並非根據法治原則處理有關案件。林鄭月娥回應指,根據《基本法》,檢控及司法程序都是獨立及不受干預,對法院審理前為何要花一定時間處理不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