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韋家幫爆竊案 四被告七罪受審

【本報訊】持雙程證來港的四名「廣西幫」男子,於本年二月涉嫌帶備爆竊工具和電槍等,圖爆竊清水灣豪宅君爵堡的獨立屋。四人最終失手被擒。眾被告事後被控串謀爆竊、拒捕及無牌管有槍械等共七罪,他們不認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被捕時藏鐵筆摺刀電槍

來自廣西的涉案四名被告依次是韋泰安(卅八歲)、韋永保(卅一歲)、黃舉忠(卅一歲)及韓翻(廿五歲),均報稱無業。控方開案詞指,警方於本年二月三日觀察四名被告由油麻地廟街一棟大廈出來後,先後乘港鐵及巴士到西貢清水灣道。於當晚七時許,有兩名男子攀越碧沙路君爵堡的圍欄,當保安走近時,兩男往山邊逃跑,四名被告最終被捕。警員在四被告身上檢獲鐵筆和摺刀等,又在次被告的背包內發現一支電槍。此外,控方亦指首被告於本年一月爆竊大埔汀角路村屋,掠去逾五萬元的財物。

案件編號:DCCC 44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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