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意外 大航交報告

【本報訊】大航假期一個旅行團上月廿五日在廣東南沙發生嚴重交通意外,導致兩死四十一傷。事後,旅遊業議會要求該公司提交報告,昨日為最後限期,旅議會證實已收到報告,規條委員會將會跟進並作出裁決。

根據旅議會指引,「在香港以外地方集合和解散的一天團」並不受意外緊急援助基金或旅遊業賠償基金保障。大航假期中國部總經理黃永青早前接受查詢時指,當時未看過公司涉有問題的單張,稍後會再確認內容,了解清楚事件,包括有否印錯或打錯等操作上失誤。

女董事涉違商品說明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稱一間旅行社在其有關內地一天團的宣傳單張上,聲稱該團受特定旅遊意外計劃保障,與事實不符,經調查後,海關人員於上月底拘捕一名旅行社女董事(四十二歲),指她涉嫌在旅行團廣告上應用虛假商品說明,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女子正保釋候查。據悉,被捕人為大航假期女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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