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就外間要求警車上安裝攝錄機一事,保安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無計劃在警車車廂內安裝閉路電視,現行兩層投訴警察制度公平、公正及具成效,任何被捕人士聲稱被捕後遭警務人員毆打的情況,可在現行機制下處理。
保安局指出,當局理解有關注指被捕人士聲稱在警車上受到不合理對待,但警車不僅會用來接載警察和被捕人士,亦會接載證人和受害者等,故無計劃在警車車廂安裝閉路電視。
至於有批評指警方涉嫌濫用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當局文件指出,近年警方偵破的科技罪案中,只有約一成是引用「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起訴,其餘九成均用其他法例起訴;而警方引用該條文執法的個案,包括網上詐騙、非法入侵電腦系統、在洗手間或更衣室等使用智能手機偷拍、在網上發表淫褻或帶恐嚇性訊息,以及在網上慫恿其他人進行違法行為,如黑客組織威嚇攻擊香港網絡系統、慫恿他人用黑客網站或軟件進行攻擊等。
當局又表示,法改會正計劃檢討網上罪行相關法例,據了解,法改會已經展開有關籌備工作,港府會留意發展。警方去年全年共引用上述罪行拘捕一百四十三人,檢控個案九十三宗、定罪個案七十七宗,拘捕人數與前年全年相同,檢控及定罪個案就分別下跌約一成及一成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