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本周五將進一步收緊兩間電力公司排放上限的《第七份技術備忘錄》刊憲。新的排放限額於二○二二年一月一日生效,與《第六份技術備忘錄》載列的二○二一年排放限額相比,二氧化硫將減少百分之廿五至五千二百九十噸;氮氧化物減少百分之十五至一萬七千五百三十噸;至於可吸入懸浮粒子則減少百分之十一至四百九十噸。新備忘錄於本月十八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電力行業在二○一五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佔全港總排放量百分之三十七、氮氧化物排放量佔百分之廿八、可吸入懸浮粒子佔百分之十一;當局指進一步減少排放量,將有助改善本港空氣質素。
兩電將各自興建一台新燃氣機組以達致建議的排放限額,港燈估計興建L11號機組所涉的資本總開支約為四十一億元;而中電估計D1號機組的資本總開支約五十五億元。至於會否影響電費,兩電均指因受其他因素影響,現階段仍屬言之過早。
政府已諮詢兩電有關收緊排放上限的建議。兩電認為有關建議極具挑戰,但承諾會與政府緊密合作。不過,兩電認為要採購合適的高熱值但低排放燃煤,以彌補減少了的可備用發電容量,並非易事。發電廠如在營運期間遇到並非兩電所能控制且對排放有重大影響的事件,例如低排放燃煤供應中斷或不足、用電需求突然增加、獲供應的天然氣含硫量增加、中電在二○二二年獲供應的核電量較預期少,或並非兩電所能控制的其他相關事宜,便可能須引用《條例》的特殊事件條文,申請相應調整其排放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