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際新聞通訊社湯森路透(Thomson Reuters)香港辦事處的一名前設備男經理,被指於○七至一四年在職的七年間,涉嫌沒有向公司申報下,將共值逾一千九百萬元的百多項採購及工程批予其父名下公司,再從中抽取三成款項以找其他工程公司承包有關工程,最終將餘下的一千三百多萬元「袋袋平安」。該前經理事後被廉署拘捕,控以兩項欺詐罪,他不認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卅九歲被告林詠安,於○六年入職湯森路透香港有限公司(下稱「湯森」)的前身公司任設備主任,前身公司合併湯森後他仍留任,並於一○年晉升做設備經理,至一四年二月遭解僱。被告被控於○七年八月至一四年二月間,沒有向湯森申報他或其父在Skytech Engineering Co.(下稱Skytech)的權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湯森向Skytech發出訂單,及將Skytech列入認可供應商名單內。
控方開案詞指,被告所屬的管理小組負責湯森各辦事處的設備保養及採購事宜,由於被告上司在海外工作,故被告屬香港部門的主管,有權批出卅萬美元以下的工程項目及營運開支。被告父親的Skytech剛於○七年成立不久,便已從湯森獲得訂單,並獲列為湯森的認可供應商名單。
案發期間,Skytech九成九收入來自湯森,而Skytech的戶口分別透過支票或轉帳等形式,給予被告及其家人逾千萬元款項。控方指被告有計劃地犯案,以其父為幌子成立公司,並趁在港獨自監督小組運作之便,意圖隱瞞湯森下,每年向Skytech批出二百萬至五百萬元的訂單,令Skytech進帳逾一千九百萬元。另一邊廂被告又以湯森名義找其他承辦商,把Skytech的工程外判予該些承辦商,並在一千九百萬元中抽取三成款項來支付予承辦商後,袋走當中的一千三百萬元差額。
案件編號:DCCC 98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