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五歲男廚涉嫌冒認警員先後結識三名女網友,藉邀約她們把酒談心,繼而向飲至醉醺醺的女網友「佔便宜」性侵。他分別在送女網友回家或帶往賓館涉嫌強姦,甚至肛交。三名女網友事後在網上討論時懷疑皆是男廚所為,遂報警求助。涉案男廚日前被捕,昨解往西九龍法院提堂,控以強姦、非禮、未經同意下肛交、盜竊及冒充公職人員等共七罪,暫時毋須答辯,被告收押等候再提訊。控方則在庭上透露疑另有三名女子「中招」,該三女會先進行認人手續。
報稱廚工的廿五歲被告梅錦添,昨應訊期間不時垂頭嘆氣。控罪指他分別於今年八月某日向女事主X冒警、九月廿七日在某屋邨單位強姦X及偷竊X一千元。他另被控在今年四月某日向女事主Y冒警,及於同月卅日在旺角砵蘭街某酒店內非禮Y。他亦被控於今年八月某日向女事主Z冒警,及於九月廿四日在旺角亞皆老街一賓館內,在Z不同意下肛交。
控方在庭上指,被告與X、Y、Z三名事主於網上認識,交談期間被告均曾經冒認是警員,並分別約她們到酒吧或夜店相聚,三名事主喝醉後欲離開,但遭被告阻撓,被告並乘機犯案。其中在今年四月,被告趁Y醉酒,帶Y到時鐘酒店非禮,幸而Y掙扎逃脫;至今年九月廿四日,被告把醉酒的Z帶到賓館內肛交;同月廿七日,被告又把喝醉的X送返她家中後,期間將她強姦,X後來並發現被告取去她銀包內的現金。X事後在網上透露她此項經歷並與網友討論時,Y及Z發現事有相似,三女懷疑皆是被告一人所為,遂報警求助。
控方透露三女之前已進行認人手續,X、Y認出被告,Z則未能認出。辯方則替被告申請保釋,以及反對把被告交由警方看管。
惟裁判官指案情嚴重,而且有關控罪,一經定罪可判予長期監禁,被告有風險棄保潛逃,亦認為他重犯機會高,故否決其保釋申請,被告須還押至十月十日再訊,期間由警方看管,以待警方邀請同類案件的另外三名女子進行認人手續。
案件編號:WKCC 491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