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劃作「自然保育區」的已出租官地曾被鋪設石屎路,規劃署勒令恢復原狀後,卻僅以泥沙鋪在表面,企圖蒙混過關。法律界人士稱,如未符要求,執法部門有權要求相關人士重新進行還原,及就進入土地所招致的開支進行追討。
「佢哋霸咗幅地,用石屎鋪好埋,方便佢哋自己上落做挖泥工程,你話佢哋行為幾自私?」據知情人士透露,規劃署曾發出通知書,要求將官地回復原狀,惟最後事主僅在石屎路面鋪泥覆蓋,「瞞騙」相關部門已還原,「前排落大雨,沖走晒啲泥,成條石屎路又露番出嚟。」
有工程界人士指出,如將石屎路整條剷起,費用可近十萬元,惟鋪上泥沙,則只需二十分之一的價錢。法律界人士梁永鏗稱,「『恢復原狀』嘅意思,係將石屎路全部剷起,還原成原本狀態。喺上面鋪咗層泥就當做咗,政府有權要求事主重做,同支付相關還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