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禁錮欠債女拍裸照 兩男候懲

年輕女賭徒去年底隻身到澳門賭錢,輸光身上數千元後,向人借了三萬七千元籌碼再賭,並答應會還六萬元,惟最終仍輸清光。她乘船返港後,隨即有兩名男子在碼頭「恭候」追債,更要她償還增至十八萬元的欠款。期間兩男「挾」她先往財務公司借錢還債,更將她帶往時鐘酒店房內,拍下其裸照及片段作「把柄」始放行。兩名追數男事後被捕,昨於區院承認勒索等罪,收押至十月十六日判刑。

被告各有7項案底

兩名被告依次是運輸工黎文瀚(卅歲)及地盤工陳子明(廿八歲),同承認兩項勒索及一項非法禁錮罪。控方指兩人各有七項案底,但與本案不類同。辯方求情指兩被告並非主腦,為了報酬才按指示追數,但二人最終未收到報酬。法官表示,兩被告屬有組織地犯案,把女事主帶到密閉房間,更拍下她的裸照等,是案中加刑因素。

案情指女事主X(廿五歲)在去年「平安夜」前,即十二月廿二日晚,身攜三千元到澳門賭錢但輸光。其時,一名男子上前表示可借錢,X遂借三萬七千元籌碼,並答允還六萬元及在借據中簽署。惟X賭運不佳,輸剩五百元。

事主籌2萬始獲釋

至翌日早上,X回港甫抵埗,在碼頭上被兩被告截住要她還債。兩被告原本要跟X回家,向她父母借錢,但X不從。被告則指其欠款已達十八萬元,X反駁,指自己僅借了六萬元,但兩人不理,並稱要拍X的「照片」,或能令老闆減價。

被告之後帶X到財務公司,拿走X借到的五千元後,三人同往酒店房,要挾X脫衣拍片,X雖反抗但無奈屈從。X最後向朋友求助,籌得二萬元交予被告後始獲放行。

但X其後不斷收到追債來電,對方又恐嚇會傷害其父母等,X在惶恐下於同月廿六日報警。在廿七日,X在警方監控下與被告見面「交錢」,成功拘捕兩被告。

案件編號:DCCC 34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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