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氣技工四米高工作台上墮下亡。長沙灣發生奪命工業意外,一名冷氣技工,昨晨在一幢工廠大廈地下替一間公證行進行冷氣工程時,疑失足從一個四米高的鐵架工作台上墮下,頭部重創昏迷,送院後證實死亡,現場工作台搭在斜路上,附有一張工程許可證,但鐵架似布滿銹迹並簡陋,有工會人士察看後,認為安全規格不能接受,勞工處正對意外成因展開調查。
死者姓蔡(五十八歲),生前任職冷氣技工,與家人居住黃大仙慈樂邨樂天樓一單位。事發現場為長沙灣永明街一號恒昌工廠大廈地下一間公證行對出外牆,正進行冷氣工程,傾斜的地面搭有一個四米高的鐵架工作台,但似乎滿布鐵銹,狀甚殘舊,更有支架鐵枝未扣好。不過鐵架掛有一張有關棚架的建築地盤(安全)規例檢查證,顯示開始施工日期是本月廿日,檢查證上有相關人員簽字指工作台安全。
昨晨十時許,蔡在該工作台上工作時,疑突然失足,隨即墮下,跌落台架與外牆之間的地上,撼中頭部,當場重創流血,並陷入昏迷,救護員趕至,為傷者急救,並將他送往明愛醫院搶救,惜最終證實不治。警方封鎖現場調查,初步認為事件無可疑,將案列作工業意外,通知勞工處跟進。
工業傷亡權益會指出,涉事工作台極為簡陋,安全規格不能接受,例如沒有裝上圍欄、踢腳板等,連底板也沒有密封,嚴重違反法例要求。符合法例的流動工作台必須有合適的上落通道、底護板及護欄,僱主需為工人提供安全帶及獨立救生繩防墮裝置,獨立救生繩必須掛扣在穩固的地方,僱主同時要監督工人使用。
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亦表示,工人凡於高度超過兩米的位置工作時,僱主需為其提供由合資格人士搭建的穩固工作台,再由專業人士檢查,並獲發許可證,同一個工作台被拆下搬往另一個地盤再用時,要重新申請許可證,但有僱主會貪方便,將舊證循環再用,變相要工人使用未經檢驗的工作台,僱主亦隨時要負上法律責任。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高度關注事件,已經向有關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使用該棚架進行工作,直至承建商已採取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可復工。發言人續指,正全速進行調查,若調查發現有違例事項,定會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