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圖轉移視線 主控:「去教堂就唔貪污咩」

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嫌於在任期間收受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單位價值三百萬元豪華裝修,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案件昨在高院續審。控方繼續開案陳詞,披露《東方日報》及《太陽報》首先揭露曾蔭權出席賭場春茗,引起公眾對其操守的關注。但曾蔭權在忙於準備回應、解釋質疑之際,卻又有餘暇與黃楚標為東海花園單位簽署租約。控方亦批評曾蔭權在回應質疑時,抬出自己是「香港仔」、虔誠教徒等身份來試圖取信市民,主控官不禁問:「一個人經常去教堂,就唔會貪污咩?」

主控官David Perry昨陳詞時,向陪審團展示一系列的傳媒報道,指事件在一二年二月二十日,率先由《東方日報》及《太陽報》引爆。當日兩報報道披露,曾在澳門出席賭場春茗,之後接連兩天,再有報道揭露曾乘坐私人遊艇及私人飛機。至廿三日,曾擬入住的深圳東海花園豪宅終於曝光。曾蔭權的操守連環遭受傳媒質疑,令他承受愈來愈大壓力而需公開解釋。

風波中急簽租約受質疑

Perry指,在這幾天,曾蔭權、黃楚標及他有持股份的東海集團,均為準備回應質疑而疲於奔命,例如曾蔭權連續接受港台、商台和無綫電視訪問,又在英文報章撰文回應;東海則透過鄭經翰聘請公關公司,在報章刊登回應聲明。曾蔭權原答允廿七日出席已改名的香港數碼廣播(DBC)開幕典禮,亦在此敏感時刻決定臨時「甩底」。

不過,特別的是,曾蔭權在這段忙亂時間,卻在廿一日,亦即他被《東方日報》及《太陽報》質疑操守的翌日,仍抽空與黃楚標為東海花園簽署租約,年租八十萬元人民幣,與曾太年多前支付予東海的金額相同。Perry質疑曾、黃雙方為甚麼會在這時機簽署租約,更奇怪的是曾在簽約九日後,亦即在三月一日,便宣布放棄租用單位,已付的八十萬元人民幣,則被東海沒收作為補償。Perry質疑,若那八十萬元人民幣真是曾蔭權掏腰包付出,為何他會這麼輕易放棄?

控方:收裝修利益屬貪污

控方在陳詞尾聲表示,本案雖涉及很多細節,但其實關鍵問題十分簡單,就是曾收取裝修利益是否屬貪污?控方的立場就是簡單的一個「是」字。Perry預計辯方將表示,曾與其他涉案者之間的,是無不當用心的正常商業關係,東海花園單位是以市值租金租用,租約的商討也是均真公正。但Perry指,陪審團只要動用常識判斷,從曾要將租約商討掩飾保密、他與黃楚標及李國寶一同出遊、李國寶將卅五萬元交給曾太、租約等文件內容與口頭解釋不脗合等,就可斷定辯方說法不可信。

他叫陪審團想像一下:「黃楚標會不會對你、對我、對街上一個普通人這樣做呢?被告是利用一個你與我都無的職權,去接受這些利益。最終向雄濤批牌的決定是對是錯,對此並沒有關係,因為貪污就是貪污。」控方昨完成開案陳詞,案件下周二(十月三日)續審,屆時控方開始傳召證人作供。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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