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修改法例絕非易事

共享房屋概念打響以後,對基層的困難戶具有相當吸引力,大家都想盡快「上樓」。經過媒體大篇幅報道之後,民意要求政府加大力度拆牆鬆綁,盡快釋放更多土地讓「貨櫃屋」從速上馬,以滿足基層家庭的需要,令政府驟然承受不小的壓力。主事團體社會服務聯會表示,共住房屋的租金約三千六百元,人均居住面積不少於七平方米,相當不俗,不過甄選的標準卻未見社聯具體說明。可以預見,年內推出的數百個單位肯定爭崩頭,對社聯及涉事的社福機構甚具挑戰,必須小心處理。

民間團體要求政府不能靠良好意願或出口術,應該多管齊下,急民所急,助民紓困。比如善用在新界為數不少的閒置舊校舍;參考過去建造中轉屋的經驗,利用最新的預製組件技術,在短時間內推出足夠數量的「貨櫃屋」以解燃眉之急。更有團體要求政府推出租務管制以至租金津貼措施。

各種建議雖好,但都觸及法例修改以助改革及鬆綁這個關鍵節點,否則一切只能是紙上談兵。不過,在現今官僚風盛、程序文化流行的行政環境下,修例談何容易,除非政府下大決心,指定一個政策局在限定時間內完成一切與修例有關的工作,最終還看新政府的管治能力。社會服務聯會與政府合作多年,其政策研究及倡議總主任指出,政府應該先就「貨櫃屋」的使用年期、技術標準及安全等問題立法,確保符合所謂的歐洲標準,否則不易推動有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