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法律學院一名講師在課堂上發表有關「群交」以及「煽動強姦」言論,被學生投訴之後遭校方撤換;而在同一學院任教的佔中搞手戴耀廷,公然鼓吹違法佔中卻安然無恙,兩者恰成鮮明對比。為何同一間大學竟然有不同標準?校方的解釋是,前一宗個案因有學生投訴,校方一定要處理,而戴耀廷沒有學生投訴,加上他沒有在課堂上叫人佔中,校方難以採取行動。
這種解釋實在很難令人信服,戴耀廷身為法律教師而鼓吹違法,不管是否在課堂上發生,都是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及誤人子弟的行為,校方怎能以沒有學生投訴而置之不理?早前有八萬多名市民簽名要求辭退戴耀廷,難道不是投訴?
說來不可思議,八萬多名市民的呼聲竟不及一名學生的投訴,如果說港大不是雙重標準,三歲小孩也不信。而這正是香港的政治現實,反對派頭面人物永遠可以得到特別關照,即使干犯刑事罪行也可以逍遙法外;相反,建制派人士往往動輒得咎,哪怕只是說錯一句話也會遭到圍剿。
可以見到,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激憤之下說了「殺無赦」,被反對派上綱上線,從香港追殺到英國及新加坡,必欲除之而後快。其實,相對於戴妖長期鼓吹違法、漢奸黎涉嫌當面刑事恐嚇記者以及有人在網上威脅要「殺人全家」,「殺無赦」只是表達對港獨的憤慨,即使用詞不當,也不必大興問罪之師,反對派緊咬不放分明是為了轉移視線,一來包庇港獨,二來掩飾本身種種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