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監管多漏洞 善團大花筒

港人為善最樂,遇到慈善募捐時,不少人願意慷慨解囊。惟不少網上籌款,或聲稱籌款到外地的募捐活動充滿陷阱;本港慈善團體監管卻漏洞處處。審計署於本年四月踢爆,至少有四個慈善團體,違反規管文書向董事支薪,有機構三個年度支付九名董事高達一千三百萬元的薪酬,直至稅局介入方停止。

最離譜的個案,則為審計署揭發有「幽靈」慈善機構,該機構於九七年成立,其財務報表截至○九年仍顯示從未運作,惟當稅局查核時,竟可一直以「將來計劃」過關,繼續享免稅優惠。

議員倡公開財務報表

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批評,現時法例有所漏洞,不排除有人藉慈善為名,實質避稅,甚至「搵錢」。他建議,日後應規定慈善機構公開財務報表,社署亦應加強規管,確保有關機構實際上有運作,及所僱員工薪酬處於合理水平,且當中不涉利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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