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前年於西貢蠔涌亞視舊廠房發現懷疑爆炸品,其後拘捕五名涉案男子,控以串謀製造炸藥及管有炸藥等五罪,控方昨於高院傳召在前年六月十四日下午於廠房監視的四名刑事情報科警員,包括張志洪、黃啟榮、陳振鋒及彭朗彥等人作供。其中張及黃當日下午六時隨被告鄭偉成及彭艾烈進入廠房大樓內監視,至七時多兩警則按電台指示拘捕鄭及彭,由於鄭、彭逃跑,兩警要將他們制服始能拘捕。
彭的律師盤問黃時,指彭當時無逃跑,且向警方舉高雙手投降,惟警員卻像打欖球般,把彭壓落地及上手銬,黃否認此說法,並指當時彭不斷掙扎。
警員陳振鋒供稱,他負責搜查彭的背袋,發現內藏一包白色及一包銀色粉末,另外袋內亦有剪刀、木筷子、漏斗及火柴等物品。警員彭朗彥則指,當時他負責在廠房近五十米外觀察,晚上七時多,發現廠房左邊頂層窗口有白煙冒出,直徑約有一整個窗口。
五名被告依次是陳耀成、鄭偉成、彭艾烈、胡啟賦及文廷洛(二十二至三十五歲)。
案件編號:HCCC 4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