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沈泰鋒涉違選舉例 案再押後

【本報訊】本土派成員沈泰鋒前年在區議會選舉中落敗,惟他事後涉嫌未有按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而遭廉政公署起訴。案件昨再訊,廿五歲被告沈泰鋒表示,日前才正式向法援署遞交申請表格及相關文件,現正等候法援審批的通知,故申請將案再押後,裁判官最終將案押後至十月十九日再訊,以候被告法援的申請進度,期間被告續准保釋,但須遵守宵禁令。

控方昨在庭上指,被告前晚沒有依時到廉署報到,廉署職員致電被告手機但無人接聽,致電被告公司則獲回覆指被告缺勤,後來致電被告家中,其父接聽,並表示被告因身體不適在家休息。被告向法庭解釋,以為求診有醫生證明,就不用向廉署報到。

未向廉署報到 保釋增宵禁令

惟裁判官質疑:「去到睇醫生,去唔到報到?」被告自認無知,裁判官稱因被告「身子弱,病得好密」,故向被告新增宵禁令此項保釋條件,下令他每晚十時至翌晨六時須在家。

案件編號:KTCC 116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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