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章萍申索案 官:無限期押後待刑事程序完

【本報訊】屯門興德學校早前揭發涉製造「影子學生」及校政混亂等風波,時任校長陳章萍遭校董會即時解僱。陳章萍入稟勞資審裁處,不滿被校董會無理解僱,並追討代通知金及長期服務金等合共約三十五萬元,案件昨日提訊。審裁官指陳章萍同時涉及刑事調查,將聆訊無限期押後,待所有刑事程序完結後,雙方再向審裁處申請恢復聆訊。

興德學校法團校董會上月以陳章萍涉及嚴重違規為由,根據《僱傭條例》第九條,大比數通過即時解僱陳章萍。陳章萍月初向勞資審裁處提出索償申請。她在申索書指校董會沒給予充分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沒有正當理由及在違反《僱傭條例》、《僱傭補償條例》下解僱她,亦沒有支付長期服務金,故向校董會追討合共約三十五萬元代通知金、長服金及在有薪病假期間被解僱的薪金補償。根據申索書,陳章萍擔任興德校長時的月薪約為七萬七千元,另有約三千六百元津貼(Acting Allowance)。

為免庭上供詞造成入罪

右手仍以紗布包紮的陳章萍昨在胞姊陪同下到勞資審裁處應訊,未有回應記者提問。興德校董會則由教育局委任的校董區錦燦代表上庭。署理主任審裁官何慧縈甫開庭即指知道陳章萍現階段涉及刑事調查,由於勞資審裁處不能由律師代表,為免庭上經宣誓的供詞會造成入罪,將案件無限期押後至刑事程序完結,雙方再申請恢復聆訊,並要求雙方在程序完結後的十四天內將案件結果通知審裁處。

陳章萍在庭上表示,欲索取學校及教育局的調查報告以了解校方指控是否合理,惟何官指報告若涉及刑事調查,校方現階段未必能披露,而且案件已無限期押後,並非合適時間處理。陳章萍再要求索取證人供詞,何官同樣指現時正進行刑事調查,陳不適宜聯絡有關人士。

申索書編號:LBTC 281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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