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虛擬網絡業務守則 下月生效

【本報訊】流動虛擬網絡營運商(MVNO)早前突然結業,逾十萬名客戶受影響,部分月費用戶更難以攜號轉台;通訊事務管理局針對此情況擬定的業務守則出台,要求營運商需在停止服務後至少三個月內繼續提供流動電話號碼可攜服務,守則下月廿八日正式生效。

《流動虛擬網絡營辦商停止服務安排的業務守則》載列多項規定,確保流動虛擬網絡商及其宿主流動網絡營辦商作出更佳協調,妥善處理停止服務的安排,並確保流動虛擬網絡商停止服務前,受影響的服務用戶和公眾可獲給予合理的預先通知,即在停止本地服務時有至少七日預先通知,停止國際服務時要有至少一天的預先通知。

通訊局指,所有流動虛擬網絡商及其宿主流動網絡營辦商均須遵守業務守則,作為其牌照責任一部分,為確保網絡商遵守業務守則,通訊局將向網絡商施加履約保證金規定,以保證網絡商會繳付任何因未有遵從守則而違反牌照責任所引致的罰款。

有港台節目屢宣傳表演 投訴成立

另外,香港電台第二台今年五月三日播放的電台節目《Made in Hong Kong 李志剛》,被投訴指多次提及受訪嘉賓演出表演的名稱、日期和地點等,等同廣告宣傳。通訊局審視後裁定投訴成立,指節目重複違反有關過分突出商品的條文,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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