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平機會前總平等機會主任束健銘向平等機會委員會追討約八十六萬元約滿酬金的案件,勞資審裁處昨日裁定束健銘敗訴,並須向平機會支付逾九千元訟費。束健銘表明會上訴。束健銘的申索原先在一五年底獲判勝訴,但其後平機會向高院提出上訴,質疑原審裁判官犯錯,高院最後將案件發還勞審處重審,令束健銘由贏變輸。
在平機會任職時負責檢討歧視條例諮詢工作的束健銘,被傳媒揭發於一四年八月出席了一個有關反對同性婚姻的教會活動,平機會事後展開內部調查。束最後在同年十月離職,時任平機會主席的周一嶽以不滿其表現為由,拒絕向束發放約滿酬金。
審裁官宣判時指出,束健銘未經上司同意便出席有關活動,本身已違反平機會內部守則;束在活動上教導與會者以人海戰術去信平機會表達反對意見,反映他是以平機會僱員身份進行分享,其言論有角色衝突,破壞僱主與僱員的互信關係;平機會事後有給予機會束解釋,惟他未有合作,周一嶽作為僱主作出有關決定屬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