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出擊,調查政府對電動私家車的配套規劃及安排有否欠妥善之處。本報曾報道政府在推動電動私家車普及的同時,未有措施配合電池的回收和再用,隨着電動車更換電池的高峰期逼近,將造成嚴重浪費;申訴專員昨日亦指,本港登記電動私家車數目由二○一一年的六十九輛,增至今年四月的一萬零五百八十八輛,飆升一百五十二倍,惟公共充電設施卻未有相應增加,截至去年的增幅不足一倍,不但對車主構成不便,更窒礙電動車在本港的廣泛使用。
為鼓勵使用電動車以減低路邊空氣污染,政府於一九九四年四月開始寬免電動車首次登記稅。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在政府鼓勵下,電動私家車數目近年增長迅速,短短六年飆升一百五十二倍,惟公共電動車充電器數目增幅卻大落後,由一一年的八百七十二個增至一六年的一千五百一十八個,增幅不足一倍。劉指政府在政策文件中明確支持推廣電動車的使用,難免令市民有合理期望政府會在相關配套規劃及安排上予以配合。
公署指出,環境局是負責推動使用電動車的主導政策局,因此今次主動調查的對象是環境局,調查範圍將包括政府推廣使用電動車的政策內容詳情;政府就電動私家車配套所作的規劃及安排;以及可予改善及加強的地方。
環境保護署回應指,政府會全力配合申訴專員調查,又指截至本月,電動私家車充電器數目已增至一千七百七十四個。但運輸署資料顯示,截至今年七月,登記電動私家車數目已增至一萬零六百零三輛。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指,本港電動車與充電器的比例約為一比六,且無相關的比例指引,外國指引一般為一比四,認為政府應主動加裝充電器及以稅務優惠鼓勵私人發展商增設電動車充電設施。健康空氣行動項目主任謝穎琳指,本港加設電動私家車充電設施進展慢,政府在施政報告只提及在新落成樓宇要劃出若干比例安裝電動私家車充電設施,但現有樓宇要加設相關設施則未有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