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蔭權準備卸任後入住深圳大宅之事一直秘密進行,惟一二年二月傳媒「踢爆」事件後,他公開解釋指他不認為自己與黃楚標的關係,與向雄濤發牌一事存在利益衝突而需申報。Perry則指,曾蔭權對申報的要求其實最「心知肚明」,他常將「開明」、「透明度」掛在嘴邊,且自○五年三月署任特首起,他在行會更曾作出六十九次申報,連涉及更改土地用途議題,他都申報是建築師學會贊助人。Perry質疑:「究竟香港人想知道佢係何機構贊助人多啲?定係佢同黃楚標嘅關係多啲?邊樣牽涉更大嘅利益衝突呢?」
Perry指,曾蔭權任職政府多年,常將政府誠信掛在口邊,他任政務司司長時參與制訂高官問責制,亦多番強調政府運作要公平公正公開,以及公務人員申報利益的重要性。
至曾接任特首,亦多次提及避免引起公眾有官商勾結的誤解,因此避免利益衝突至為重要。但Perry指,陪審團要考慮曾蔭權是否「講得出,做得到」,根據行會紀錄,他曾六十九次申報利益,但大部分都是非常間接的關係,例如商討奧運馬術賽,他申報是馬會遴選會員,討論選舉開支他就申報曾參與特首選舉。
然而,偏偏到審議發牌給雄濤時,他就認為他與黃楚標的關係,以及他正與黃的公司洽商深圳大宅事宜,不涉利益衝突。更特別的是,在審議有關雄濤廣播牌照申請的行會會議中,行會成員夏佳理因為是雄濤股東,時任政務司及律政司司長都建議夏避席以避免利益衝突,當時還是曾蔭權親自批准。
事件「爆煲」後,曾蔭權解釋不向行會申報與黃關係,是考慮過當時租約未簽,租金又是市值價格,只是正常不過的商業協議,說出來都嫌太過牽強,又說當時他並不意識這算是利益衝突。但Perry對其說法不以為然,直指那是明顯不過的利益衝突例子,曾當時所謂開誠布公,主動到電台作出公開交代,根本是不盡不實,只不過是用其政客技巧想控制場面,希望公眾接納他的解釋便能平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