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梁游宣誓風波」全國人大釋法,朝廷對香港回歸二十年來一場真正的「司法反擊戰」逐漸展開,迄今已DQ了六名在立法會宣誓問題上違法的議員;旺角暴亂的參與者陸續判刑;「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被囚六至八個月;「佔中」事件的宣傳組織者戴耀廷等也被起訴。不過,「佔中禍首」、「黑金幫主」黎智英迄今仍逍遙法外。他和「長毛」梁國雄的「黑金案」因司法界「保護傘」以「疑點利益歸被告」而放過,之後律政司又以「不涉及法律事宜」不提上訴。看來,朝廷的這場「司法反擊戰」仍在「重要戰役」上受阻。
香江司法界反對派、洋奴漢奸「政治保護傘」的明碉暗堡當真不少,他們的交叉火力端的很強,這些明碉暗堡不打掉,反對派、洋奴漢奸的「保護傘」必還能撐起一片天,今後就大有機會黑雲翻滾,再次搞出類似「佔中」之風雨大作。
可見,「佔中三丑」戴耀廷之流和「禍首」黎智英今次能否被繩之以法,不僅僅是他們個人要「承擔法律責任」之問題,不僅僅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問題,而是香港社會能否不再受他們鼓吹煽動的邪說搗亂破壞,維護法治和穩定的問題。
多年來,香港的法治形象塑造得不錯,那是因為法治沒有遇到政治,司法中人沒遇到政客、政棍,和沒有處理與政治有關的案件。回歸後,香港法治和司法中人遇到了前所未見的政治挑戰,遇到了「吃法律這碗飯」的人,為了某種政治目的,不惜屈法枉法而公然鼓吹「違法達義」製造事端和風波,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眾利益。而這種人的政治目的,又與某些司法中人的思想價值觀頗為契合,政治取態相近,於是維護法治不再單純,「政治認同」開始在他們心中整古作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