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型貨車司機伍洽勝(又名吳洽勝,六十一歲),前年在長沙灣撞倒一名推着輪椅過馬路的八旬老婦,老婦最終不治。伍其後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被輕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因此向上訴庭申請覆核刑期。上訴庭昨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指此案是極其嚴重的危駕致死案,判社服令是絕對錯誤及不合適,因此改判即時監禁,但因伍承認控罪及已完成服務令,判伍監禁八個月,並需即時服刑。
法庭昨播出了當日其他車輛拍攝到的片段,顯示被告的貨車慢速撞到死者,貨車前後轆先後輾過死者,之後才停車。律政司昨指,涉案地點無正式過路設施,經常有行人橫過馬路,事主當時亦行動緩慢,伍本應預期當時會有人過馬路而要特別謹慎,但伍卻從無望過魚眼鏡,反映伍不是謹慎駕駛者。再者,當時旁邊有人向伍揮手,並大叫要伍留意有人過馬路,但伍仍無反應,伍在貨車兩度輾過老婦才停車,判處社服令是明顯不足,並會向公眾發放錯誤訊息。
案件編號:CAAR 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