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辦男助理通訊督察,得悉年輕女同事會把自己的人奶儲存於茶水間的雪櫃,竟以三百毫升盒裝鮮奶「偷龍轉鳳」換走女同事的二百四十毫升人奶,但因鮮奶的分量和顏色與人奶不同,結果原形畢露。他事後向女同事承認因好奇而偷飲了她的人奶,結果被控一項盜竊罪。他昨在東區法院認罪,並聲稱自己是病態賭徒,因賭債壓力而犯案,又指案件令自己的婚事擱置。裁判官准被告保釋至十月二十日,等候感化、社會服務令及心理報告才判刑。
案情指,二十六歲女事主為通訊辦文員,四十二歲被告姚明健則為通訊辦助理電訊督察,今年七月三日約下午一時半,事主將兩樽剛泵出來、二百四十毫升的人奶放到環保袋內,再放在辦公室茶水間的雪櫃。事主約兩小時後見到被告進入茶水間,並移動她的環保袋,她立即通知其他同事留意被告,她自己留守茶水間。
約數分鐘後,事主再見被告提着另一膠袋入茶水間,內有她的環保袋,她當場檢查,發現樽內的人奶變成三百毫升,並且變了色。被告向她承認因好奇偷飲了她的人奶。被告表示,他以鮮奶換走人奶後,將人奶倒進另一個玻璃樽,並在自己座位喝掉人奶。事主在被告的工作桌上找到有剩餘人奶的玻璃樽,決定報警。警方同日到場拘捕被告,並在男廁內發現空的鮮奶盒。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原有一名拍拖四年的女友已達談婚論嫁階段,卻因本案而擱置了婚事。辯方表示,被告會考成績差,靠進修而獲通訊辦工作,事發時在通訊辦任職助理通訊督察,月入三萬元,但由於他在二十年前已染上賭癮,月花數萬元豪賭,現已累積了約三十萬元賭債無力償還,因感壓力而作出本案的異常行為。
辯方續指,被告是無意中發現事主的人奶存放在茶水間雪櫃,一時好奇下犯案,並非有預謀,而事發後被告已調離其他辦公室,稍後將面對紀律聆訊。被告現與家人同住,家人均對他十分支持,被告亦想向事主、僱主及公眾致歉,又稱事件曝光後遭受網友批評及受到社會輿論,令他深感痛苦,因怕被「起底」,已關閉所有社交網站的個人戶口。
案件編號:ESCC 202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