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泰國人妖賣淫 俱囚兩月

【本報訊】警方日前在元朗區大舉掃黃及拘捕多人,其中四名被捕泰國籍人妖昨在屯門法院承認違反逗留條件罪,各被判監兩個月。四名被告分別是PHOLSRI PISIT(廿一歲)、BANCHONGPAN PRADIT(卅五歲)、SAECHUA BENCHAPHAT(廿八歲)和RATTANAWAN SUPARATCHAYA(廿九歲)。控罪書顯示他們是男性,但他們昨穿女裝應訊。

案情透露,放蛇警員於八月廿九日佯裝顧客,到元朗安寧路一單位,期間被告RATTANAWAN SUPARATCHAYA穿着內衣應門,表示收取四百元提供性服務,警員假意應承,但付款後借故離去。警方翌晨到上址突擊搜查,在單位內拘捕案中四名被告,四人都承認來港賣淫。

案件編號:TMCC 2255、2259-226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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