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底梁國雄收黑金案脫罪,被形容是司法判決最黑暗的一天。一周後,律政司火速宣布決定不予上訴,令公眾不滿判決的怒火更火上加油。八月七日是司法判決更黑暗的一天。
剛巧同一時期,廉政公署舉行特別記招介紹成功檢控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案件的細節及過程,彰顯以「黃金枷鎖」攻破官商勾結,令授受雙方逃不過法律的制裁,許仕仁均因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有關罪名最終被判入獄。
許仕仁被定罪,大快人心,大增市民對法治的信心。但長毛甩罪,金主逍遙法外,律政司迅即決定不上訴,放生政商勾結雙方,則大失人心,極大打擊市民對香港法治和廉潔的信任和信心。市民的感受是「一啖沙糖、一啖屎!」對港人一路以來推崇的核心價值——法治、信心大打折扣,無名火起填膺。
梁黎黑金案雖被粗暴畫上句號,但所揭露出的問題卻更深刻、更恐怖。行政當局、律政系統部門和立法會,都不能罔顧。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必須回答和跟進下述問題。
首先,「黃金枷鎖」為何不能對付「黑金握手」?是選擇性執法又或是執法不嚴不公?抑或是遭遇巨大政治壓力阻攔而「縮沙」?公眾需要「知其所以然」。
其次,長毛收廿五萬黑金是不爭的事實。但是否「代收」卻成為「疑點」,而「疑點利益」又「歸於被告」,結果「甩難」。此例一開,變相鼓勵或教唆立法會議員可「偷橋」犯法。同時判例亦導致過去四個政黨及議員(判詞列出的民主黨、公民黨、工黨、社民連等)多年收黎智英秘捐的勾結無法追究。公眾質疑當局是否刻意縱容黑金政治操控立法會?普羅大眾眾口一詞批評判決不公、又不予上訴覆核是姑息養奸?並質疑如此「放虎歸山」只能陷立法會今後更政治化?人民的授權變成黑金做主宰!很恐怖!
再者,立法會建制派議員必須吸取長毛等案件脫罪的教訓,徹底檢討議員利益申報制度及相關規定,以及議員利益監察委員會的運作制度存在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漏洞,從速進行改革,確保立法會自身的廉潔公正,向人民認真負責。
黑金政治已使原來莊嚴的立法會沉淪六年了!立法會建制派議員有責任為香港為市民撥亂反正,改革制度和相關法規,進一步加大透明度和問責性,令議員不能腐,不敢腐。
王國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