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怒斬213刀 新移民涉謀殺偷情女友

新移民來港的內地男散工在○九年時,因在居所外發現用過的安全套,揭發同居女友另結新歡並曾帶對方回家偷情,二人為此爭執,期間散工涉嫌用菜刀狂斬女友二百一十三刀至死。他之後往內地匿藏,一日後返港時被捕,事後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死者的新男友在庭上供稱,事發前一天因他與死者均放假,遂相約在死者家中做愛,之後他把用過的安全套丟棄在大廈梯間的垃圾桶。

涉案四十八歲被告梁耀強,報稱散工,被控在○九年九月十二日,於長沙灣青山道和興大廈住所內,謀殺當時卅五歲的女友楊秀瑜。

控方昨在開案詞透露,被告與死者過去都曾在內地結婚,並各自育有一名女兒,二人其後在內地結識並成為情侶,死者先來港居住,被告則在○九年四月聯同死者與前夫生的女兒來港定居,惟被告來港半年後,即懷疑死者另結新歡。

疑兇曾匿內地 返港被捕

其實死者來港後,隨即覓得一份便利店店員工作,並在工作時認識了一名小巴男司機,更迅速發展至有性關係。

案發前一日,死者與小巴司機在死者住所內性交,事後將用過的安全套棄於大廈梯間,遭被告發現「罪證」。被告遂於案發日的凌晨,向死者大興問罪之師,並用刀斬死者。被告在同日下午,約他與前妻所生的女兒見面,並將一筆財物交給女兒,然後被告前赴內地。他在翌日經深圳灣口岸回香港時被捕。被告承認有斬死者,控方向陪審團指出,他們需要決定的是,被告是否有干犯謀殺罪。

死者新歡任職小巴司機

控方之後傳召死者當時的新歡陳北勝作供。

任職小巴司機的陳供稱,他駕駛的小巴路線,站頭附近有一間便利店,因此在○九年八月時,他認識了任店員的死者,短短一個月,兩人發展至有性關係。

案發八年始審 「非不尋常」

案發前一日他和死者剛巧都放假,遂相約在下午時分,於死者住所內幽會,期間二人做愛,至入夜後二人往佐敦共膳,始分道揚鑣。陳表示在性交後,他把安全套丟在大廈梯間的垃圾桶。

由於本案事發距今已經將近八年,法官昨日為此提醒陪審團,有時法庭審訊未必可以在案件發生後的短時間內進行,此點並沒有不尋常之處。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 3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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