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機會委員被批評處事不公,更未有盡力為投訴人伸張公義!有團體指平機會去年收到多達六百宗投訴,但僅十六宗有提供法律支援,質疑平機會向投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成效,當中有個案被拒法律援助申請,但平機會未有交代拒絕的理據。團體要求改革平機會制度,包括為拒絕批出法律援助的個案設上訴機制。
平等行動聯盟昨午陪同四名被平機會拒絕受理的投訴人到平機會抗議,涉及六宗投訴歧視個案,當中涉及僱主、學校和一般性歧視,有個案的投訴人為少數族裔和跨性別人士。平機會營運總裁陳奕民接過聯盟請願信後表示,平機會一直為弱勢社群而發聲,維護社會公義,平機會會再次嚴謹審視有關個案。
聯盟批評平機會處理投訴個案不公平,平機會投訴事務科進行調解時,要求涉事投訴人獨自出席會議,但卻允許被投訴機構有律師陪同出席,而個案調解失敗後,投訴人申請平機會的法律支援,平機會法律服務科未有約見便即時通知不予受理,未有詳細交代原因,而平機會更未有就拒絕批出法律支援設立上訴機制。
聯盟成員指曾有演藝學院教授因替被性騷擾的學生出頭,不獲校方續約,事後向平機會投訴不獲接納,向平機會申請法律援助亦被拒,結果需自行入稟法院,最終與校方庭外和解。
另一個懷疑被無理解僱的投訴人陳春華,在護理院任職多年,二○一二年患乳癌而停工一年,她復工後遭上司歧視,例如在護理院周年聚餐時被安排獨自照顧八至九名院友,最後更遭解僱。
她向平機會投訴後獲裁定表證成立,但平機會拒絕向她提供法律援助,她批評平機會未就拒絕批出法律支援個案設上訴機制,令她求助無門。
根據聯盟提供數據,過去一年平機會接到約六百宗投訴,當中只有十六宗個案獲得法律支援。
聯盟批評相對於平機會法律服務科每年開支高達八百六十萬元而言,投訴個案獲批法律支援的效率成疑。
聯盟促請平機會重審相關個案,考慮投訴人的法律支援申請,同時改革投訴事務科和法律服務科,設立「上訴委員會」處理被拒法律援助申請的上訴個案,並落實本地歧視相關法例內的問卷搜證機制,減少搜證對投訴人造成的負擔和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