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毛梁國雄收受漢奸黎廿五萬元是事實,不向立法會申報也是事實,法官也認為他在案中有不少可疑之處,但仍以「疑點利益歸被告」而判其無罪。不少人批評法官亂判的同時,也為「白頭」程介南不值,認為他當年才收幾萬元被判刑十八個月,實在是太冤枉。
其實人比人,氣死人,程介南獲刑並不冤枉,如果一定要怨,只能怨自己加入建制陣營,打上愛國愛港的標籤,假設他屬於反中亂港陣營,非但不會坐牢,更可以「備受政治打壓」的英雄面目出現,受到支持者及西方勢力的喝采。
君不見,漢奸黎作為反對派最大金主,利用黑金操控反對派政客,光是佔中前兩年就派出四千萬元之巨,反對派政客幾乎個個受益,多的幾百萬元,少的也有幾十萬,見過誰被起訴呢?其中只有長毛惹上麻煩,最終仍然毫髮無損。
說到漢奸黎本人,作為佔中罪魁禍首,至今仍逍遙法外,至於他旗下出版刊物多年來以宣淫販賤為能事,被判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罪成的個案達一百多次,但次次都是罰款幾千幾萬元了事,不痛不癢,同法例規定的最高罰款八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判若雲泥,這足以證明,反對派不僅有外部勢力罩住,更有司法保護傘,因此有恃無恐。
愛國愛港人士在港英時代備受打壓,期待回歸後可揚眉吐氣,不料回歸後同回歸前根本是一回事,愛國愛港無前途,反中亂港有運行,年輕人多傾向反對派何足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