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按摩棒打男生臀 女導師判社服

【本報訊】補習班女導師不滿班上一名十一歲男學生屢次計錯數,突然拿出按摩棒怒打男童臀部二十下,導致男童臀部大片瘀傷。涉案女導師早前承認一項故意襲擊促致兒童受到損害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判刑,裁判官斥責她違反家長的信任而責打學生,而且受襲男童的瘀傷「頗大撻」,令人震驚,但考慮被告已還押兩周及獲多名親友支持,故判被告履行社會服務令一百小時作懲處。

心理學家誤會「體罰合理」

女被告胡翠琼,現年四十八歲。辯方昨日求情時指,心理學家撰寫報告時,誤會了胡認為「體罰合理」,辯方澄清胡只是不反對他人體罰,但自己絕不會體罰學生。案情指,男童X於今年四月十一日到大坑東邨的九龍仔街坊福利會上補習班,被告指導X期間以膠製按摩棒打他臀部,X將事件告知父親及報警。據辯方早前透露,被告自九九年已在上址任導師,案發後她續獲聘用。

案件編號:WKCC 279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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