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臨床腫瘤科醫生曹紹應遭已故病人的母親投訴,指他二○○六年三月至五月治療病人時,沒提供最適當的放射治療及化療劑量,病人及後於○八年病逝。醫務委員會昨裁定曹醫生專業失德罪成,判停牌半年,其專科資格交由醫委會轄下教育及評審委員會決定如何處理。病人母親聆訊後直指判罰太輕,「條氣好唔順」。
病人母親李女士與數名親人昨旁聽聆訊,認為判曹紹應醫生除牌半年不足保障大眾,直言應終身釘牌,避免「害其他人」。她認為兒子是死於醫生治療不當,「好唔抵、好殘忍」。她說,兒子去世後數年一家人仍情緒低落,未能釋懷。
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昨宣讀判詞指,曹醫生為病人分兩期共提供十三次放射治療,總劑量為五十七格雷。根據控方專家證人蔡清淟醫生供稱,劑量並不適當,遠低於完整鼻咽癌治療療程的建議劑量,即六十六至七十格雷。曹醫生辯稱提供的治療是預防病人出現頸動脈爆裂病症,認為病人轉介威爾斯親王醫院跟進後,威院可及時提供餘下的鼻咽癌治療。但麥指出,曹醫生治療病人的醫療紀錄並未提及病人頸動脈爆裂迹象,認為曹是找藉口。
案情指,當年廿三歲的男病人馮金誼○六年患中期鼻咽癌,到聖德肋撒醫院向曹醫生求診。曹於同年三月至五月為病人進行十三次電療和四次化療。病人於同年九月病情惡化和出現擴散,○八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