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早前探訪劏房戶後,見到居民嘅生活苦況,即刻拋出話要同社企合作搞「合法劏房」,之後又話形式希望好似七十二家房客咁,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尋日被問到相關嘅進展時,佢話希望大家唔好稱呼嗰啲做劏房,而計劃嘅細節將會稍後再作公布。唔通羅致光會幫呢個計劃改名?改做納米房、超小型單位?咁做只係想搣甩負面嘅觀感,但無論改乜嘢名,實質都係劏房,何必要整色整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