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六歲商人疑因生意失敗欠債數千萬元,去年十二月萌生尋死念頭,喝掉近半支烈酒後在大嶼山欣澳逆線及超速行駛,交通警員與他追逐廿二公里,期間他連撞五車,至半小時後其座駕始在青馬大橋因失控撞欄停下。被捕商人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和醉酒駕駛兩罪,法官表明會判他監禁,先將他收押至本月十七日判刑。
案情指,去年十二月五日,交通警員巡邏發現本案被告莫禮文把車停泊在欣澳道路邊,並正「講電話」,被告突然開車並逆線行駛,警員遂駕駛電單車追捕被告,期間被告不但未有停車,更超速和連撞五車。被告的座駕撞欄停下後,被告情緒激動大喊想死,又試圖跳橋但遭警員阻止。警方拘捕被告後為他進行檢測,發現其體內每百毫升血液內,含有七十五毫克酒精,高於法例訂明的五十毫克上限。
案中被撞的五部車和欄杆,其維修費超過三十萬元,辯方昨求情時坦言,被告無力賠償該筆維修費,但仍然懇求法官輕判。法官形容案情嚴重,但考慮到被告曾有自殺傾向,遂決定先為他索取背景、心理及精神報告,下令將他收押等候量刑。據悉,被告因其經營的生意出現困難而欠債,萌輕生念頭,事發前與妻兒道別,並留下遺書。
案件編號:DCCC 25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