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次捲入秘密捐款案的「長毛」梁國雄雖然「脫罪」,惟梁國雄近年涉案纍纍,單是八月就有兩宗案件需要上庭,包括去年底以時任立法會議員身份,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文件一案。
梁國雄於八月最少就兩宗案件上庭,首宗發生於去年十一月,時任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於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因不滿馬紹祥迴避質詢,隨後上前搶走文件,並未經對方同意之下交給立法會議員朱凱廸閱覽夾中的機密文件,梁國雄事後被票控一項《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下的藐視罪,案件將於八月七日進行預審。
另一宗案件則是發生於二○一五年五月,有團體在伊利沙伯體育館內舉辦全港校際辯論比賽,梁國雄向時任政務司司長、現任特首林鄭月娥示威時,引致辯論比賽大受影響。梁國雄事後被指違反《文娛中心規例》,被票控一項「故意妨礙合法使用文娛中心的人」罪名,在去年被裁定罪成,並被判監禁七日,他現時保釋等候上訴,案件將於八月三十一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