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扭曲基本法教材 黃之鋒自打嘴巴

教育局喺今年六月發布「憲法與《基本法》」教材,香港眾志尋日召開記者會吹毛求疵,批評教材內容偏頗,存在意識灌輸、迴避實況等。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引述教材中有關人大常委會擁有釋法權係體現《基本法》「一國兩制」原則嘅內容,質疑點解係體現「一國兩制」,而唔係體現「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不過咁,如果人大常委會釋法真係好似佢咁講,係體現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咁點解人大釋法時,民主派又群起抗議呢?睇嚟佢哋企圖扭曲事實,但就搞到自相矛盾添。

五年前黃之鋒組織學民思潮,帶頭反對政府推行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後來學民思潮停止運作,佢就以香港眾志秘書長身份繼續對政府嘅《基本法》教材指指點點。佢話教材以選擇題形式提問,其中一題問及人大常委會擁有釋法權係體現咗邊一個《基本法》原則,可供選擇嘅答案有「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以及「五十年不變」,正確答案係第一個。

概念不清 自相矛盾

黃之鋒就捉住呢點批評,點解答案唔包括「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而單係「一國兩制」,又話「港人治港」同「高度自治」係落實「一國兩制」嘅重要原則,不容分割,仲話教材呢個指定答案係合理化人大常委會釋法,向學生錯誤灌輸扭曲咗嘅「一國兩制」概念喎。

照佢咁講,人大常委會擁有釋法權係體現《基本法》「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原則,咁民主派又使乜喺人大出手釋法時,抗議中央一錘定音?黃之鋒嘅說法唔止係扭曲事實,更有自相矛盾、自打嘴巴之嫌。

發新聞稿又有錯字

香港眾志經常有口話人,冇口話自己。前幾日佢哋曾經喺活動場刊上寫錯好多字,例如將「製造」寫成「制造」,尋日派發畀傳媒嘅新聞稿又再「甩轆」。新聞稿講到本港新聞自由時,提及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被斬事件,但就寫成「劉俊圖」,真係蝦碌。

數臭完紅教材,佢哋又質疑盛傳係教育局副局長人選嘅教育工作者聯會副主席蔡若蓮,話如果佢真係出任副局長,到時推行呢個《基本法》教材,就係「紅副局長加紅教材」。哎!如果佢哋日日戴住「紅色眼鏡」,自然睇乜都係紅,到時影響「視力」,就連自己錯處都睇唔到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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